审计视角下农村征地补偿常见问题研究
阅读次数:66 时间: 2025-11-03
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,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,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。农村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、安置补助费、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。根据占地期限不同,分为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两种类型。永久占地,是指现地改变了土地用途,许可后按建设用地管理;临时占地,是指使用期限内改变了土地用途,许可到期后收回恢复为原有土地类型(林地或耕地等)。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发现,农村征地补偿涉及部门较多,程序复杂,补偿款发放环节存在诸多隐患,本文从审计视角进行探讨,分析问题背后的原因,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。
一、常见问题表现形式及审计方法
(一)临时占地面积及地上物数量虚高。1.问题表现形式。面积虚报:通过伪造测绘图纸、篡改GPS定位数据等方式,将实际临时占地范围外的闲置土地、公共道路等纳入补偿范围,或对同一地块重复申报,虚增占地面积。地上物数量造假:虚构地上物种类(如将普通树木伪造成名贵果树)、夸大数量(如实际100棵果树申报为200棵),部分村集体或农户甚至在征地公告发布后,突击种植临时作物、搭建简易棚屋以套取补偿款。2.审计方法。数据比对:将征地补偿申报材料中的占地面积、地上物清单,与自然资源部门的卫星遥感影像征地前后进行对比,与农业部门土地确权档案、农业普查数据进行交叉验证,筛查数据差异。现场核查:采取“随机抽样+重点核查”方式,对申报面积较大、地上物价值较高的地块实地丈量,清点地上物数量并核实品种,同时询问周边农户,验证申报信息真实性。
(二)未按照补偿标准发放。1.问题表现形式。补偿标准错误:未严格执行县级政府发布的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,将高补偿标准区域的地块按低补偿标准发放。如利用农户不清楚基本农田和耕地的区别,以耕地的补偿标准对基本农田进行补偿。2.审计方法。政策核对:收集县级及以上政府发布的征地补偿标准文件,对照补偿发放明细表,核查每一笔补偿款的标准套用是否准确,是否存在低标准补偿的情况。资金追踪:从征地补偿款拨付源头(如财政部门)开始,追踪资金流向,直至农户个人账户,核查资金在拨付过程中是否存发放标准降低的情况。
(三)复耕费滞留在村集体账户。1.问题表现形式。长期闲置:村集体收到临时占地复耕费后,未按规定将复垦费补偿给农户,也未以村集体的名义用于复耕相关支出(如土地平整、土壤改良、作物补种),导致临时占地到期后未进行复耕且资金长期滞留在村集体银行账户,甚至存在因账户管理不当导致资金被挪用的风险。2.审计方法。账户检查:根据临时占地协议中约定的复耕时间,对照复耕费到账时间,查阅村集体账户的银行流水,核查村集体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启动复耕工作,复耕费是否在复耕阶段及时支出,支出是否用于复耕相关项目,判断资金是否长期闲置或挪用。
二、风险隐患及原因分析
以上问题可能造成财政资金损失,不符合“过紧日子”的原则;侵害群众利益,容易引发民生问题,不利于地方治理体系的稳定。究其原因,主要有以下几点:
(一)项目急于开工,基础工作不扎实。大型占地项目往往涉及村庄多、村民多,因项目急于开工,简化占地手续和流程,未签订占地补偿合同,项目资料只有占地补偿明细表,且未经村民签字确认。前期基础工作不扎实、未确认具体占地信息,存在虚报空间。
(二)涉及多个部门,职责权限不清晰。占地项目可能涉及水利部门、自然资源部门、乡镇政府等,水利部门负责牵头并指导清淤位置,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明确地类性质并提供补偿政策,乡镇政府负责对占地亩数、地上物等进行测量并测算补偿款。由于涉及部门多,职责权限不清晰,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等原因,造成占地补偿过程缺少有效监督。
(三)内控管理缺失,补偿标准不公开。乡镇政府内控管理缺失,占地项目补偿标准、占地明细、资金发放等事宜均未进行“三重一大”决策。或虽然上会,但是未就具体细节进行充分讨论并听取意见。补偿标准未向村民公开,具体补偿内容未经村民签字确认,为虚报冒领提供条件。
三、加强农村征地补偿审计的意见建议
鉴于以上问题,建议在今后开展类似的审计工作时注意以下几点:
(一)做实测量工作,以户为单位精确底数。由主管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清点测量,乡镇、村两级跟踪监督并配合做好与村民之间占地亩数、地上物等信息的确认工作。测量工作应以户为单位,精确测量,做到基础数据扎实准确,为后续核算补偿款打好基础。
(二)厘清部门职责,健全协调配合机制。确定好占地补偿各环节涉及的部门单位,明确各部门职责范围,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、密切配合,形成工作合力。制定详细工作方案,确定基础测量、金额核算、确认签字、补偿发放各环节具体步骤和时间节点,统筹协调,压茬推进,确保占地补偿工作高质量完成。
(三)筑牢规矩底线,严肃内控管理,确保应发尽发。乡镇一级要健全完善合规制度体系和内控机制,牢固树立财经纪律和风险防控意识。严格遵守“三重一大”议事规则,做好信息公开工作,尊重农民的知情权,从源头防范化解风险隐患。县主管部门应对占地补偿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管,确保发放到位。
作者:庆云县审计局 王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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