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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范基层单位财务收支管理的审计建议

阅读次数:54   时间: 2024-09-20

务管理是单位内部管理的中枢和基础,不仅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环节,更是推进依法理财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必然要求。近年来,各基层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、整饬财经秩序、规范财务管理的工作要求,采取积极有效措施,不断加强财务收支管理,确保国有资金安全高效运行。但是从近年各级审计情况看,仍有个别单位财务管理存在制度不健全、管理不规范、责任不明晰、监督不到位等问题,应当引起高度重视,全面落实财务管理主体责任,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。

存在的主要问题

  • 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

财务管理涉及预算、收支、采购、资产、合同等一系列业务管理工作,财务流程是连接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的桥梁。个别单位因业务管理流程单一、缺乏统一的财务管理运行标准,导致在一些业务环节出现漏洞,内部控制制度没有发挥应有作用。如有的单位经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,存在支出票据不合规、审批手续不完备、附件资料不完整、随意填制会计记账凭证等问题,以及接待费支出无公函或接待费用超标准、陪同超范围,会议费支出无计划方案、会议审批等程序,差旅费支出超标准报销或无相关审批,超范围和标准列支培训费,大额资金支付审查不严,无依据向个人结算账户转款等。有的固定资产日常疏于管理,管理制度不健全,缺乏清查盘查机制,购置固定资产未入账,处置资产未核销,固定资产账实不符,极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。有的单位没有建立内部监督机制,内部审计机构未设置或形同虚设,未能发挥实质性的监督作用。

  • 财务核算管理不规范

会计核算贯穿经济活动的全过程,是会计最基本和最重要的职能。个别单位因财务基础工作薄弱,不能对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有效管理,无法对各种财务风险进行合理防范,如因会计核算不规范、不及时,未按规定记账、对账、结账,造成会 计账目混乱,影响单位经济管理的连续性。有的因财会岗位专业人才配置不足,导致人员职责不明确,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之间的信息对接不及时,关键岗位人员离岗存在工作交接不清和相关资料丢失等情况;有的随意使用或混用会计科目,造成会计信息失真,直接影响财务管理的效果;有的债权债务长期不清理、不结算,挂账依据不充分,会计资料移交不完整,致使一些往来 发生的时间和内容难以辨别,形成坏账、呆账,财务风险较高。有的工程完工和交付使用后不进行结算审核,未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,超进度超合同规定支付款项,财政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未能及时入账,导致固定资产账实不符。有的项目因年限跨度长,相关资料难以收集,项目资金支付存在较大风险隐患,产生经济纠纷和质量问题责任界定较难。

  • 遵规执纪意识不牢固

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是保障财务管理工作安全的底线。个别单位预算执行管理不规范,预算编制不准确、不细化,预算公开不及时、不规范,预算支出控制不严,无预算、超预算列支,预算约束力不强;个别单位财经纪律执行不严,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,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;有的会计核算不真实,采取以拨代支、虚列支出、提前支付等方式列支支出,部门决算反映的支出、结余与单位会计报表、账簿不一致,不能真实反映当年预算执行结果;有的未严格执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,采购大宗商品不履行报批程序,存在资金安全漏洞;个别单位违规扩大开支范围、提高开支标准,一般性支出压缩不到位,“三公”经费超预算,违规多报或重复报销差旅费,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等;有的自定政策无依据发放各类物资奖励,单位车辆产权不明晰、入账不及时,存在借用下属及相关单位车辆等问题。有的未经审批出租、出借或处置资产,未按规定将国有资产收益等非税收入上缴财政;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会计核算管理等相关规定,单位银行账户存在未经审批或备案等管理不规范问题 ;预算绩效评价体系不健全,有的使用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不严格,绩效监控不及时,绩效目标的刚性约束不够。有的单位未按规定依法代扣代缴税收,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、足额上缴国库,未按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办理采购手续。

  • 内部统筹管理不到位

抓好财务规范运作是确保单位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。个别单位因权力运行和决策过程不规范,前期调研论证不充分,风险应对不到位,致使项目经营不善、投资面临损失;有的重大决策事项未履行报批报备程序,未严格履行集体决策程序,资金回收和收益分配存在风险。有的资产产权和家底不清,资产运营方式单一,资产低效或无效使用,资产优良率和变现率不高。有的主营业务不突出,市场化经营收入少,企业自身造血能力差,盈利能力不足,甚至存在以资本金及利息等维持运营的现象。有的工程建设管理不严格,初步设计、可行性研究和概预算编制不规范,工程变更签证随意性大,存在高估冒算、隐蔽工程未按设计图纸施工等问题;有的工程管理松散,项目档案资料不齐备,基建程序控制不严格,超投资规模建设,挂靠资质施工,工程变更不规范、合同工期执行不严肃、未按设计要求施工、工程材料价格签订不及时、施工质量存在一些缺陷,个别项目无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即动工建设,未办理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;部分项目和设备材料采购未按规定招标,部分项目合同内容不合规,部分工程未按要求实行集中采购或招投标,部分建设项目委托代建资金监督管理不到位。

主要原因分析

  • 财经纪律意识不强

个别单位人员财经法纪意识淡薄,对依法管理财务不够重视,对现行的有关财经法规掌握不深,缺乏依法理财的自觉性,有的从单位自身利益出发,缺乏应有的敏锐性和鉴别力,存在“新官不理旧账”等现象,导致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;有的忽视对财会人员的选拔、培养和使用,个别财会人员缺乏系统的专业培训,对财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深入,掌握不够透彻,业务技能水平较低;有的财会人员缺乏财会专业背景,缺少相应的专业知识,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,且对工作的要求标准低,责任心不强;有的单位购买服务开展财会工作,对违反会计制度和规范的行为不重视;有的单位财会人员更换频繁,工作无连续性,造成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、不规范。

  • 内部控制措施薄弱

有的部门和单位对财务管理要求不严,在财务管理方面缺乏统筹规划,财务管理工作凭经验、靠惯例、听指示,没有详细具体、切实可行的管 理制度作 指导 和保证,在资金往来、会计核算等诸多环节存在操作上的随意性,规范力和约束力不强。有的单位虽然制定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日常管理制度,但要么过于原则、内容陈旧,要么脱离实际,导致执行力不够、可操作性不强,财务管理权责不清,缺乏硬性规定与标准,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,使规章制度流于形式,对实际的财务管理 工作没有指导和规范作用。有的单位财务管理模式和手段落后,没有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财务管理中,致使单位部门之间信息不能及时共享,信息的真实性、准确性难以得到保证,既制约了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、顺畅运行,也进一步增大了财务风险。

  • 监督管理滞后

个别单位风险防控意识不强,对执行财经法纪情况缺乏一整套监督约束机制,有些本应分设的财务管理和监督职务没有分设,既造成职责交叉重叠、职能界限不清,又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,容易发生财务权力的滥用和舞弊行为;有的没有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者没有定期对系统上下开展内部审计,财务监督检查不严,内部控制监督缺位,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缺乏有效的教育和监督,导致对财经法规的执行力不强,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追责不力、问责不严;有的单位虽然建立了财务监督机制,但由于缺乏具体的保障措施,责任主体不够明确,可操作性不强等,使得监督制度未真正落到实处,内部监督机制形同虚设,难以给财务管理部门履行职责、发挥作用提供有力的保障。

对策建议

  • 进一步明确单位主体职责

单位是财务管理的责任主体,对财政财务收支工作的合法性、合规性、真实性、完整性负责。建议各单位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,将其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,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主要领导责任,分管负责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领导责任,财务机构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。单位负责人要带头执行财经纪律,带头学法、知法、懂法、守法,增强财经法治观念,掌握必备的财经法规和财会知识,切实提高财务管理的成效;严格履行法定的财务管理职责,切实加强对本单位财务工作的领导,定期听取本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情况汇报,支持财会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和开展财会监督,确保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、各项资产安全完整、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;应当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,自觉将财务经济活动置于会计监督、审计监督和职能部门监督之下。

  • 进一步夯实财务管理基础

财务管理是单位内部管理的核心内容和中心环节。建议各单位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规定,根据本单位职能特点、业务领域、人员情况等实际,把有利于财务管理的做法制度化,并落实到行动上,确保财务管理程序规范、责任明确、公开透明、监督有力。要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,坚持用制度管人、管事,以制度促进管理,建立重大项目安排、大额资金使用集体决策和内部监督机制,制定项目资金审批、安排和日常经费使用审批流程,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。明确单位财务、内部审计、纪检监察及相关业务部门的职责,配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财会人员,对薄弱环节和重要岗位加强内部控制,细化责任,责任到人,坚持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,强化内部牵制和约束,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、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、财务信息真实完整,有效防范舞弊风险并预防腐败,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。建立健全公开、透明、规范的财务监督机制,按照依法公开、实事求是、突出重点、注重实效的原则,推行单位财务公开并自觉接受监督。

  • 进一步加强财会队伍建设

财会人员是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主要参与者和推动者,各单位应当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和会计工作基础规范的要求,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法规、财经纪律的学习和教育,增强遵纪守法的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。通过集中轮训、以案说法、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,明白哪些事能做,哪些事不能做,真正做到不越制度“红线”,不碰纪律“警戒线”,不触法律“高压线”。要重视财会人员继续教育,强化职业道德与诚信教育,进一步提高财会人员职业道德、业务技能和政策水平,规范会计核算,增强遵纪守法意识,自觉抵制违法乱纪行为,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和反映功能,努力提高财会人员综合业务水平。要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管理,依法设置会计账簿,准确使用会计科目,按规定设置辅助核算,规范编制财务会计报告,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。要完善对财会人员的考核评价机制,加强会计后备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工作。财会人员的岗位要保持相对稳定,并建立和完善分工牵制、岗位轮换、目标管理、诚信记录、业绩考核、培养选拔与奖惩激励等机制,支持财会人员依法履行财务监督职责,确保财务部门及人员发挥职能作用。

  • 进一步深化财务监督检查

加强监督是规范财务管理的关键环节,也是保证财务工作健康运行的重要手段。建议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,进一步建立完善内部稽核和审计制度,加大对重点岗位、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,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注重事前防范与监督,发现问题及时查处、堵塞漏洞,杜绝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发生。审计、财政等监管职能部门要发挥专业监督优势,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,加强协作配合,定期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情况开展专项审计检查,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 进财务管理的对策建议,推动形成监督合力。秉持“花钱必问效、无效必问责”的理念,对单位及工作人员履行财务管理职责不善,导致国家利益、公共利益或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受到损害,或者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,应当依法依规追责问责,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典型案件,进行认真总结和深入剖析,加大案件通报曝光力度,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,起到查处一个、教育一片的效果。要加强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工作秩序方面的监督检查,促进各单位会计工作质量和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。

转自:中国内部审计协会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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